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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王献之《奉对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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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1 19: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献之42岁就死了,实属短命,在唐太宗李世民之前,其书法方面的名气一直压着其父王羲之。后因唐太宗之故,王献之书法被贬,王羲之成了“书圣”,即使这样,后世之人亦将其父子并称“二王”。 释文: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姐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姐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白话:我跟你在一起,多久都不会厌,哪怕是年复一年地看着彼此,我也很高兴了。我们彼此触着额头,时间变得很慢很慢。我正想着和你白头,哪知竟会以这种方式分开啊。我很难过,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难过。道茂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呢?我每天都哭,每天都在悲伤,或许要到死的那一天才会解脱。 王献之《奉对帖》背后的故事: 新安公主司马道福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妹妹,最初嫁给桓温之子桓济,后来桓济欲篡兵权失败被贬,公主顺势与桓济离婚,央求哥哥把自己改嫁给爱慕已久的王献之,而此时王献之已和表姐郗道茂成亲。郗、献青梅竹马,情投意合。 王献之并不知漂亮刁蛮的公主已暗恋他很久。简文帝后来找到献之,转达了公主的爱慕之意。献之无法抗拒,但不想抛弃妻子,于是,他用艾草烧伤双脚,声称已残疾,不能娶公主。公主真心喜欢献之,表态说什么都不在乎,今生非他不嫁。 可怜的郗家女只好离开王家,不久便郁郁而终。献之伤心愧疚,至重病将亡时,有人问他这辈子有何得失,言到:“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世说新语·德行》中有记。 有人问我怎样临帖。我说:小孩子就按步就班去描红,成年人就拣与自己硬笔风格相近的字帖去学习,若找不到风格相近的,就找自己喜欢的,在临写过程中不必一板一眼,这跟谈情说爱并无两样。 有人问学书法好不好。我说:喜欢就好,不喜欢就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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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5-21 20: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来劲了,偶尔也要显山露水,以书示范理论。 少了几分圆润,多了几分棱角。行云流水,甘畅淋漓,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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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5-21 23: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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