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叔,你好,谢谢你的眷顾和垂询,看来你对红旗饭店的历史很清楚啊,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我原本在准备发表的《小城旧事》中予详细交待,但既然你老在此提出,也不妨作个简单略说吧: 红旗饭店的前身即解放前,叫“励德社”,是国民党台山县党部膳堂,也是解放前一些国民党政要和显贵出入的地方,解放后,国家进行了工商改造、公私合营等,组建了红旗饭店,当时是属国营企业的;而一些小食店和街边小杂食人员,被合营到“余湛记”(注:余湛记的前身也叫余湛记,老板是余乾湛,也即是余民强、余超强、余健强他们的父亲)、西桥杂食店、革新杂食店、洪湖杂食店、南昌杂食店等几个小食店,这些小食店和“余湛记”属集体所有制企业。 1976年左右吧,商业局调用了饮食公司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就是上述所讲的集小食店等企业)的公积金共40多万元,兴建了湖滨酒店,再向县以上的各级财政申请了专项资金40多万元 ,进行了酒店的装修,应该在76年,湖滨酒店开业了,为了缓解集体企业对调用资金的不满,就将红旗饭店移交给了集体企业,原红旗饭店的全班人马全部移师湖滨酒店,另外从其他国营饭店(如燕喜饭店、台山饭店)选派人员,组成了湖滨酒店的全部员工,集体企业则将“余湛记”竭业,将其所有人员移师并接管了红旗饭店(同时还要从其他小杂食店选派人员)。 本人是77年毕业的,毕业后先下乡到斗山知青场,期间我以知青发包工的身份到台山药材公司回春药材店工作半年,79年左右斗山知青场结束,我们被合并到沙岗湖知青场,好象是79年还是80年,沙岗湖知青场也结束了,我们的关系被转到台山饮食公司,其后该公司又将我们的知青组成“饮食知青场”,一部分人被安排到各酒店饭店领取点心上街卖(娃哈哈的夫人是其中的一位上街推销点心人员),一部分人安排到新开办的“春园小食店”(商业局旁边),大部分人被安排到几公里远的板岗猪场抓煤球(煤球供应全部国营酒店饭店)。 其后我接班,被安排到红旗饭店,也就是启动我初恋的地方!按乐叔你老人家的说法,我是属于第二套人马,乐叔,不知我这样回复你满意否,如需查询,可问真由美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