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刚爆发的时候,整个灾区成为一片废墟,政府瘫痪,有些地区发生了秩序空白,一片混乱。个别地方还出现了抢劫、陷入霍布斯所说的“丛林世界”。当然,随之大量军队和武警的赶到,秩序很快就恢复了。 然而政府不是无时不刻无所不在的,更不是万能的。要迅速有效地恢复秩序,就需要有社会自组织系统。这些社会组织不是在突发事件中匆忙成立,而是本来就该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一到紧急关头,便会发挥作用。这样即便政府的管控失灵,社会也会立即自我运作,重建秩序。这些组织可以是血缘、地缘和信缘网络,比如家族、同乡会、宗教团体,民间信仰团体,也可以是各种自愿性的社会团体,比如行业同会、兴趣组合、社会文化协会等各种NGO组织。这些社会组织如今在中国不是没有,而是太匮乏了,不是形同虚设,就是缺乏自主性。更重要的,是缺乏有号召力的非政府精英和精神领袖。而在传统中国,民间社会之中有乡绅,有士大夫精英,他们领导着一个非政治化的社会文化网络。传统中国的政府财政和行政能力都大不如今,灾害发生了,主要靠民间精英领导自救,有其不可替代的有效性。如今虽然政府变得很强势、很有效,却付出了弱社会的代价。这使得大灾难发生的时候,政府不得不面对一盘散沙的灾民,救援难度大大加强,秩序恢复也缓慢很多。 在这次大救灾之中,全国各地的志愿者纷纷赶赴灾区,奉献爱心。然而,不少志愿者却碰到一个尴尬:无事可做,派不到活,政府有关部门也不知道如何组织他们,有效地结合到抗震救灾之中。我看到一个志愿者写的博客,这些志愿者们在政府部门求不到活,只能跑到车站码头去“干私活”。一方面是前方大量缺乏人手,另一方面却是大量志愿者无活可干。个中的问题在哪里?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能力比较弱之外,最重要的原因乃是社会缺乏组织。你看当年日本的阪神大地震,在第一时间抢险的,不是政府,而是各种社会组织。今天的中国是有市民而无市民社会,有公民而无公民组织。一盘散沙的国民,要做好事、献爱心也难。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邓小平时代,中国就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针,这一方针高瞻远瞩,深明现代化的改革,不仅要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而且要把社会从政府的管控中分离出来,赋予社会以自主性活力。社会要有活力,有秩序,最关键的是要有自主性,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自主性。而社会是否能够自我组织化,是“大社会”建成的关键所在。诚然,社会组织的活跃,可能会增加群体事件的风险,但也有另一面好处,即减少群体事件的非理性。非理性的行为往往由无组织的乱民自发形成,而组织化的利益群体或价值群体,即使与政府的利益和价值发生冲突,依然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建立起理性的博弈和商议空间。一个现代化的政府,与其与非理性的乱民打交道,不如与理性的社会组织对话沟通。毕竟在大部分场合之中,社会与国家之间有着良性互动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