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oldchicken 发表于 2006-5-30 11:12:06 :
远游客兄,快人快语,好样的.只是鸡肋不是随便拿来形容事物的,本人姓老名鸡,这鸡字是有点斤两的.此文充其量只能用\"味同嚼蜡\"来形容.鸡肋是下酒的好菜,舍不得放在这里,收回! 老鸡正是73届红卫中学毕业生,当年因为常用蜡版来引制教材,试卷,学生中是有部分人因之学会,后又应用到粉笔书写版报.当年仿宋体各人有各人写出的长处.首屈一指的当数朱仪芳,龚丽萍,方佩斯,大炮友等,老鸡也会,但不出色.
远游客罪该万死,冒犯老鸡兄。你的鸡字也太普遍了,说事情往往带上鸡字,不容易躲开。这个鸡字要是你专利中的一条款我可能还要赔钱? 原来以为大炮友只会扯大炮,殊不知大炮友的仿宋字了得。什么时候放上两幅仿宋字,让各位网友饱饱眼福?其他几位仿宋字高手应该留点仿宋字给侨中的学弟、学妹作榜样。 [此帖子已被 远游客 在 2006-5-31 0:20:01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