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 会 公 告 第 4 号 ( 2009 年 3 月 23 日 ) 关于聚会活动的表演节目安排及要求 为了把7月5日举行的红卫中学79届同学毕业30周年聚会活动办出特色,搞出气氛,唤起回忆,留下印象,筹备组在广泛听取意见后,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原则上每个班要演出一个节目,多演不限(简称规定节目); 二、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编自演节目或自由组合编演节目(简称自选节目); 三、计划请专业演员或音专在校生、业余爱好者表演节目(简称专业节目); 四、表演节目的时间分配:规定节目占50%,自选节目占30%,专业节目占20%; 五、演出节目的具体要求: (一)应体现当年学校生活的情景和情节。 (二)内容真实可信,健康正气,叙事符合逻辑。 (三)表演过程既要严肃认真又要生动谐趣,不拘一格。 (四)节目名称应在6月5日之前报筹备组宣传小组。 (五)背景音乐、伴奏音乐、幻灯画片、舞台布置及道具配置等事宜,应及早与筹备组宣传小组联系落实。 六、筹备组宣传小组必须主动积极地协助表演者安排现场排练、道具配备、音乐配器、场景布置以及做好其他需要协办的工作; 七、聚会活动将对演出节目(规定节目和自选节目部分)进行评奖,暂设“出色演绎奖”、“创意优胜奖”、“众望所归奖”三个奖项。具体评奖办法将由筹备组宣传小组拟定并征求意见后予以公布; 八、各班班长及理事要认真对待,从百忙中挤出时间,精心组织,不遗余力地抓好表演节目的落实工作。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