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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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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28楼(54) 的帖子
54校长, Will, 天天向上老师:
其实,只要一上邮轮,什么都不用操心。吃喝随便,不仅有人伺候你的
一日三餐,还有人帮你叠被打扫房间。
同学们讲, 既然天下有这等好事,我们还犹豫啥呢, 报名就是了。
这次我们旅行的最终目的地是阿拉斯加, 要经北美美加两国。
甭管我们这些人持什么护照, 只要离开美国境内,我们就得进出
美国加拿大港口的海关递交护照。
一提海关,我就头大。为啥?
还不是年年回国三次以上, 我从不没违法带什么回来,
一次在美国的海关出境处,一位美国黑人大大妈开始了对我的盘问:
“你的姓和你孩子的姓,怎么不一样呢?”
“我结婚后没改成夫姓。”
“噢,明白了。既然你丈夫没和你们同行,那你怎么能证明,
你是孩子的妈呢?”
这个问题,真是把我问倒了。
我总不能要求海关在现场做个DNA亲子鉴定吧,我还真证明不了我
就是孩子的妈。我支吾了两下,一筹莫展。
黑人大大妈看我一脸难色,还算善解人意:“你填个表吧。
只要你签字了,我们就会放行的。”
我接过海关大妈递过来的表格一看,原来这是一张美国海关的
类似“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
表格的正确名称叫“parent/guardian permission form for minors”。
不过,填好这个表格,就能证明我是孩子的妈啦?
我看未必, 这只是走走形势, 例行公事而已了。
填好表格,在海关办公处的批准下,我这位可疑的妈妈,
终于可以带着我的大肥仔走入登机处了。
后来,由于出入境实在太勤, 怕烦干脆连姓都改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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