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赞助:台山市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台山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
承办单位:台山广播电视台、台山百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台山市旅游协会、台山市摄影协会
支持媒体:南方都市报《海外台山版》、南方都市报《台山读本》、台山电视台、台山电台、百峰网、台山信息港、台山市摄影协会摄影网
一、大赛宗旨:
为配合我市“创文”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增强海内外台山人对祖国、对家乡的自豪感、荣誉感。由台山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主办,台山广播电视台、台山百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百峰网、台山市旅游协会、台山市摄影协会协办的“长兴杯”《 家•国•梦》摄影大赛,现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公开征稿。
二、大赛主题:
真实地反映台山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人民群众幸福生活面貌,以及海内外台山人丰富多彩、美好纯真的生活,记载台山旅外乡亲爱国爱乡、艰苦创业、感人至深的幸福瞬间。参赛作品无论风光风景、人文风情、城市建设、生活细节等题材作品均可投稿。
三、拍摄形式:数码相机、数码手机
本次摄影大赛只接收网络投稿,作者需登陆百峰网“长兴杯”《家•国•梦》摄影大赛征稿专区进行投稿(作者须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真实信息)。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各奖3000元
二等奖:3名, 各奖2000元
三等奖:5名, 各奖1000元
网络人气奖5名: 各奖500元
微信人气奖5名: 各奖500元
优秀奖:50名, 各奖100元
毎位作者除优秀奖外只可获得一个最高奖项
五、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2、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组照不得超过6幅,标准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实名)、联系电话、图片说明。
3、文件为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不得盗用他人作品,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纠纷,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作品如果涉及著作权和肖像权,后果由参赛者本人自负。
5、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凡是带有宣传水印或不符合大赛宗旨和要求的参赛作品将视为无效。
6、主办单位有权在其他活动宣传中如画册、宣传资料、电视宣传等使用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六、征稿时间:2013年8月10日至2013年9月24日23:00时止。
七、作品评选:2013年9月25日;地点:台山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八、颁奖时间:2013年9月28日;地点:台山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九、作品唯一上传平台: 百峰论坛:bbs.tsbtv.tv
微信关注:公众账号:百峰网或TSBTV-N,大小写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