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一中1979届同学会章程(草案)fficeffice\"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山一中1979届同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或台山一中79届同学会).本会的英文名称是;1979 Student Association of Tai Shan First Middle School.(缩写:1979TSFMS) 第二条,本会宗旨:本会为了支持国家进步和建设,支持台山家乡建设和台山一中的发展以及支持同学们各方面进一步的发展.本会秉持关爱互助,平等共享的原则,以联系和团结海内外台山一中1979届同学和校友为己任,不断传承、凝聚和发展同学感情和友谊,在合情合理合法前提下尽量帮助同学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如就业.家庭生活困难.疾病.子女就学等等),积极支持和促进同学们不断学习,发展事业,过上幸福生活.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和运用同学们的人际关系资源,实现价值最大化. 第三条:本会性质:本会是非政治性.非宗教性.非谋利性的组织,不针对任何个人和团体,如有人涉及法律争议事件,纯属个人行为与本会无关,本会所有言行圴以守法合法为准绳. 第四条:会员资格:凡曾于1975年秋季在台山一中就读初中的同学,1977年秋季就读高中的同学,均为本会会员.凡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各界朋友,经理事会核准同意,可以成为本会名誉会员. 第五条:本会标志和会徽(待定) 第二章 组织结构和分支机构 第一条:本会设置总会和分会.总会设在广东省台山市.分会设香港分会.美东分会.美西分会.加东分会.加西分会.广州分会.未设分会地区的会员事务由总会或邻近分会负责处理.总会可根据会员提议建立或撤销地区分会. 第二条:本会设立理事会为本会各项事务的处理机构.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2006年“十.一”国庆同学大聚会筹委会提名,并于ffice:smarttags\" />十月一日大聚会当天当众表决一致通过产生.以后每隔两年由当年第一次同学大聚会共推表决产生.各地区分会由所在地同学推举产生. 第三条:理事会成立一个月内开会推举产生理事长和副理事长.本会不设同学会会长,由理事长代行其责任. 第四条:理事长和副理事长选举办法:参加开会的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合法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功能:选举理事长,筹集经费.设立基金会及运作.管理行政及财政事务. 联络团结同学.建立完善七九届同学网站.解决同学们的实际问题,组织有关活动.制订发展规划任务和目标. 第六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由本届理事会提名,并于下一次同学大聚会表决产生.并于产生之日计起一个月内开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 第七条: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能和责任.本会授权理事会负责统筹和处理同学会有关的一切事项.本会授权监事会监督并协助理事会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章 工作机构 第一条:本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设立行政部和基金会为两大工作机构. 第二条:行政部:负责起草文件,处理电话、电邮、书信、文件、图片往来, 负责处理各种资料和档案。倡仪各项重大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各种捐助倡议。负责规划任务和目标工作.负责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召集及具体事务的统筹和处理和总结报道.负责处理台山一中79届同学网站和负责制订通信录等一切事宜,承办理事会和监事会交办的事宜.负责本会对内对外的一切联系工作及具体行政事务的处理.行政部由行政总监管理並向理事长负责。 第三条: 根据79届广大同学倡议:本会设立基金会,基金会设立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发动和吸引,统一筹集汇合各种资金:包括海内外同学会员的捐助,社会各界的赞助,企事业单位和团体捐赠,同学会的各种营运收入,形成互助储备基金,在安全保管前提下、妥善管理和操作,适当加以投资进行商业运作,逐步实现保值、增殖。使基金规模不断增大,任何投资和商业运作必须经过全体理事开会一致同意通过,并在网上公示一个月如无异议才能进行。基金会的运用方面主要是:①同学会的必要经费开支包括正式的定期的聚会活动开支,编制同学通讯录开支,79届同学网站的费用,常设会所的费用。②如有老师或同学出现生活困难和发生疾病,酌情给予适当的慰问和帮助③适当赞助社会公益事业及支持台山一中的建设。基金管理方面:存入银行或购置保值增殖物品和资产,其所有权属本会全体会员所有。 基金会的主要职责:负责处理本会所有财政事务。掌管本会独立专用的银行户口、现金、会计帐册、单据和凭证及有价证券和票证。负责购置和管理需用的物品和资产。负责本会各项收支和物品、资金、资产的审核。基金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制订财务管理制度。经理事会通过后严格执行。实施严格的财务管理,基金会所有收支均需经理事会和基金会有关人员批准才能生效,财务状况定期每月月底报告理事会和监事会,并在79届同学网络公示。接受同学和社会各界监管,捐款使用情况及时向捐助人报告。 第四章职员配置 第一条:本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职员由理事会推荐、属义务性质,不收任何报酬。 第二条:本会理事长设理事长一名,全面管理同学会,负责主持一切会务。 第三条:本会设副理事长四名、负责协助理事长有关工作,向理事长负责 第四条:本会监事长及其他人员待监事会正式成立时推举。 第五条:本会理事会工作机构职员配置如下: ①行政部:设行政总监一名,行政助理十名,包括策划二名,秘书二名,联络二名,代言人二名,网管二名。 ②基金会:设财务总监一名,财务助理十名,包括会计一名,出纳二名,采购二名,审核二名,基金推广经理二名。 (以上职员配备经理事会议通过,网上公示通过,欢迎各位同学参与和推荐更佳人选,如有异议15天内向理事会提出公示期15天通过)。 第六条;本会理事长因故无法主持会务,由副理事长代行其责任。行政部总监和基金会总监因故无法主持工作,由理事长指定,副理事长代行主持工作。 第五章 职员任期 第一条;本会理事长要届任期二年,可连任,连任不超过二届,副理事长要届任期二年,可连任,连任不超过四届,特殊情况由当届理事会商定。 第二条:理事会其他工作人员,可连任,如离任,需向理事会办理离任手续。 第六章 奖励及荣誉 第一条;曾任本会理事长两届者,副会长四届者,均可成为本会名誉会长。 第二条;本会理事成员离任后,可成为名誉理事。 第三条:本会会员或社会贤达对本会有重大贡献者经过理事会同意可延聘为本会名誉会长和名誉顾问。可出席本会各种会议和活动。 第四条:基金会项目奖励办法; ① 基金项目,本基金会设立各种专项基金,由捐资人指定用途和运作 办法,如指定用于帮助生活困难同学,则本会只能按照其指定使用, 不能用于其他方面使用,如有特殊需要本会征求捐资者本人同意才能使用,个人专项基金冠以捐资人本人名字,集体专用资金冠以集体成员名字,专项基金设置项目可按捐资者本人意愿设立也可按照本会设置的项目认捐。 ② 捐资者也可以不设基金,根据本人意愿,定期或不定期捐助一定款项购置应用物品或开展某项活动。 ③ 本会设置的各种专项基金是因应同学的各种需求而设,如同学子女奖学基金,同学生活困难补助基金,同学疾病救助基金,同学创业基金,扶贫助残基金,台山一中勤教勤学基金等等。专项基金可由一人单独捐助也可由多人共同捐助组成。 ④ 基金金额起点暂定1000元(人民币)可冠名。 ⑤ 奖励和纪念办法: 本会对捐助者的贡献无论大小,均给予多种形式的奖励和纪念,其办法如下:A;在79届同学网网站公示以示表彰。B;在台山一中校刊《台中之友》上刊登以示表彰。C:在本会会所同学之家公示以示表彰。D:每次正式活动捐助款项前三名可成为本次名誉理事以示表彰。 第七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本会会员在本会范围内有如下权利:选举和被选举,表决,批评,监督,提议修改本章程,参加本会主办的活动,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及福利,到本会同学之家活动等等应有的权利。 第二条:本会会员如有如下义务,热心同学会各种活动和参与同学会各种工作,热心提出搞好同学会的建议和批评。 第八章 本届同学会的任务和规划及目标 第一条:本届同学会的任务: 本届同学会的主要任务有;努力尽快联系海内外所有同学编制同学通讯录,建立同学立助基金并进行良好运作,建立和完善79届同学会网站,建立常设会所同学之家,定期不定期举办各项同学活动。 第二条:本届同学会规划及目标,本届同学会通过努力,争取实现以下目标:①成为同学们出谋划策的智库。②成为同学们互诉心事的情感家园。③成为同学们实现人生理想的加油站。④成为同学们幸福和谐生活的最好依靠。 第九章 其他与附则 第一条;同学会正式会期每年春年节春宴一次,每年国庆节活动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理事会会议一个月或二个月召开一次。 第二条:本会理事会的议事办事规则,财务规章制度由本届理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如需补充修改,须由本届理事会议议定通过,并在网上公示60天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本章程自本届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于2006年10月20日由台山一中1979届同学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起草人:甄德宇2006年10月19日 欢迎各位同学和各界有识之士对本章程提出宝贵意见,可在网上发表. 电子邮箱:1631268848@163.com 致电07505122251 甄德宇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