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中国,只有在电影电视上才看到有文身的人,而且那些人多数都是黑社会的人,特别是在手腕在胸口文上老虎之类的东西。后来,虽然也有人去文身了,也只是小小的一朵花,一个字而已。但在美国,却是满街满巷文身的人,白人黑人西裔人,而且文上去的是整个手腕,整个胸部。那些颜色都是低沉灰暗的,就是红色也是暗红。雪白的肌肤上配上这些东西,你觉得有美感吗?黑人文了,那颜色就更暗了,反正我就不习惯。有些人把自己的儿子孙子,情人的肖像文上去,还很得意的露给别人看,生怕别人不知道。也有些人文上中文的“爱”“仁”“博”之类的,恐怕那些人也不知道那些字是什么意思。像这样文身,华人绝少绝少。 耳环,古今中外的女人都喜欢,也给女人带了另一种风情。但在美国,耳环被任意扩大,有的真的很夸张,大如拳头,或者是半尺长,或者是三四个环连着,戴在耳朵上。这还算了,不少人不是戴耳环,而是把东西挂在鼻子上,下巴上,脸颊上,眼皮上,嘴唇上……我经常想,那些人美吗?生活上方便吗?像这样的戴法,华人绝少绝少,是华人落伍了?不管怎么样,顺其自然就好。或者哪一天,大家都明白了,就自然了,华人也好,白人也好,黑人也好,总会明白的,总会自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