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个把月,从<<星岛日报>>看到一则湖北荆州的报道,一群大学生为救溺水的小孩,其中三名大学生体力不支遇溺身亡.英雄舍己救人的行为可歌可泣,反之,据闻当时有岸边渔船,但拒绝施救,理由是救人的收费比打捞死尸的价便宜.如此说来,这船家就象专吃死人的秃鹰,睁大眼晴待人死后再行动手? 记得自懂事开始,就明白\"见死不救三分罪\"的道理,人类社会什么时候变成了在别人垂危时可以合情合理讨价还价,然后再决定救与不救?这是个什么世道?人性何在?文明何在? 据闻那船当真是一家打捞公司的船,这家打捞公司是专打捞死尸,每具尸体一万到几万收费不等.老鸡虽自诩聪明,但面对这些如此有头脑的人们,老鸡不得不说个服字. 且待老鸡按他们的逻辑推算下去,看看发展下去的情况会怎么.打捞公司迅速扩展分公司,高薪聘请\"迷晕党\",\"假药党\",\"扑头党\",\"斧头党\"等开设分公司.各分公司于长江上游施行各种手段,把人弄下长江,然后通知下游总公司严阵以待...当然,公司规模如此大,业务广告自然会在各电视,电台,报章,公路广告牌大肆推行,明码标价,服务一流.当然,也有现场救人业务,但价钱比捞死人高50%,而且老少价钱不一样,男女价钱有别,长得漂亮帅气和长相一般的价钱也不一样.当然,我们的服务宗旨是\"顾客至上\",要死要活悉随尊便.阁下遇溺时我们会提供足够的时间让阁充分考虑.我们会伸出船上的长竹竿让阁下持着再与阁下作生死决定,价钱谈判,当然这一行动收费另计...一年之后,分公司成行成市,分布全国咸淡水域,大小江河...不久,公司股票哄然上市. 大笑之后,阵阵心痛 [此帖子已被 oldchicken 在 2009-11-21 9:16:43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