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在台山市看守所离奇死亡6小时后才被发现,看守所竟称无责任 |
2014年09月24日 12:43:34 伍冠慈父亲 受害者:伍冠慈,广东台山市端芬镇人,离异留有一子,终年35岁,身份证号440781197912045050,于2014年9月21日凌晨在台山市看守所无故死亡!作为父亲,丧子的悲痛未能有丝毫平复之际,台山市公安局立即表示无责任,让我心寒、悲愤交加。走投无路的我,只好通过媒体,希望还我儿子一个公道!公安提供监控显示:2014年9月21日凌晨1点49分,死者伍冠慈出现异常,在床上痛苦辗转,双手捂住胸口,一段时间后,突然双脚伸直去世;2014年9月21日早上7点40分,同仓人员发现伍冠慈已手脚冰凉并通知仓管员;9点多通知家属。
(1)我无法接受公安局方面正常死亡的说法。伍冠慈进入看守所时未发现任何疾病,并且,据同仓人员了解,其平时生活正常,身体无恙。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会突然猝死?是否内有隐情?同时伍冠慈只是作为嫌疑人交由看守所看管,不是犯人,基本的生命权利应得到保障,公安局方面责无旁贷。
(2)是否存在看守所监管不力,玩忽职守,无人值班,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异常的情况?从凌晨1点49分到早上7点40分,死亡时间接近6小时后才被同仓人员发现。监控室没人值班?期间没人巡逻?是否及时抢救?面对质疑,法制科李主任以请示领导为由,未作正面回答。
(3)自称公安局代表的法制科李主任还发表公安局可强行尸检的言论,倚官仗势。事件未立案未征得家属的同意能强行尸检吗?合法吗?这样尊重家属吗?尊重死者吗?自始至终,公安局方面未安抚过我们的情绪,未给过合理的回应。我是本分的普通台山草民,爱妻5年前癌症逝去,花掉全部积蓄,现在唯一的儿子又无故死于非命,家庭已灰飞烟灭,我已一无所有,仅为2岁多的孙子,苟延残喘,有命之年不知能否抚养孙子成年。受害者父亲:伍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