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同学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249|回复: 11

美女小偷被抓 扒光内衣游街示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1

主题

2619

帖子

5936

积分

营长

积分
5936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1-10-11 15: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女小偷被抓 扒光内衣游街示众.jpg 「美女小偷被抓住后扒光内衣受尽侮辱」的网帖在网上引起热议。照片中一名少女被脱衣后在背上写上「我是小偷」等字样。这夸张的情景近日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目击者指,图中少女涉到一间商店偷窃,遭保安截住。 保安竟然滥用私刑,用剪刀将她的衣服全部剪掉,更将她的内衣剪破、扔掉。美少女之后不但被暴打一顿,而且被保安用墨汁在身上写上「我是小偷」,游街示众。当保安「玩耍」完毕后,才致电报案,将哭成泪人、满身伤痕的女子交予公安处理。 _(网文转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主题

2984

帖子

2万

积分

旅长

积分
25459

社区居民最爱沙发

QQ
发表于 2011-10-11 17: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抓到小偷要送公安机关处理,不能滥用私刑,这样是违法,这个保安要培训才能上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主题

819

帖子

1万

积分

团长

积分
11973

社区居民

QQ
发表于 2011-10-11 17: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保安真可耻,怎能这样侮辱女性,应交由公安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主题

246

帖子

1022

积分

排长

留住已经逝去的峥嵘岁月.

积分
1022

社区居民

QQ
发表于 2011-10-11 22: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主题

4060

帖子

153万

积分

军长

积分
1530467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1-10-11 23: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滥用私刑有的是,这种违法事情何年何月才能停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1

主题

2619

帖子

5936

积分

营长

积分
5936

社区居民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2 18: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甘露) 的帖子

少女一般比较矜持,非到情不得已是不会作此下策的。保安也大部来自农乡,本也属草根阶层,不知是社会风气使然或恶根性,手中稍有点鸡毛蒜皮的"职权",就非要透支净尽不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主题

387

帖子

1372

积分

连长

积分
1372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1-10-12 20: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江红) 的帖子

真的不可思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主题

1612

帖子

8万

积分

师长

积分
81242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1-10-13 07: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楼主江红于2011-10-11 15:06发表的 美女小偷被抓 扒光内衣游街示众 : 「美女小偷被抓住后扒光内衣受尽侮辱」的网帖在网上引起热议。照片中一名少女被脱衣后在背上写上「我是小偷」等字样。这夸张的情景近日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目击者指,图中少女涉到一间商店偷窃,遭保安截住。 保安竟然滥用私刑,用剪刀将她的衣服全部剪掉,更将她的内衣剪破、扔掉。美少女之后不但被暴打一顿,而且被保安用墨汁在身上写上「我是小偷」,游街示众。当保安「玩耍」完毕后,才致电报案,将哭成泪人、满身伤痕的女子交予公安处理。 _(网文转载)
美女偷東西當然不對,也是犯法O但剝光猪及示众真不應該O会搞出人命有之O偷野与示众是两回事O要分開○保安要去上堂.再学習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主题

323

帖子

8360

积分

营长

积分
8360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1-10-13 08: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楼主江红于2011-10-11 15:06发表的 美女小偷被抓 扒光内衣游街示众 : 「美女小偷被抓住后扒光内衣受尽侮辱」的网帖在网上引起热议。照片中一名少女被脱衣后在背上写上「我是小偷」等字样。这夸张的情景近日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目击者指,图中少女涉到一间商店偷窃,遭保安截住。 保安竟然滥用私刑,用剪刀将她的衣服全部剪掉,更将她的内衣剪破、扔掉。美少女之后不但被暴打一顿,而且被保安用墨汁在身上写上「我是小偷」,游街示众。当保安「玩耍」完毕后,才致电报案,将哭成泪人、满身伤痕的女子交予公安处理。 _(网文转载)
现在网路上的新闻有多少是真的呢?如果这帖是真的应该还有后续的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1

主题

2619

帖子

5936

积分

营长

积分
5936

社区居民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3 08: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台城仔) 的帖子

剪掉女小偷衣服当街示众 惩罚小偷也应该顾及道义 剪掉女小偷衣服当街示众,解恨但用力过猛 10月初有网友在台州称:“女小偷衣服被剪刀全部剪掉了,内衣也剪掉扔了。而且被暴打一顿,看背后的痕迹就知道了。但是没有用工具打。打完之后再叫的110。是可怜小偷还是大快人心,这个……”并配以图片,该帖子被和微博大量转载,成为热门话题。图片显示,一年轻女子上身衣衫不整破陋不堪,后背上被书写“我是小偷”等字样,周围聚集了大量群众围观。(10月11日《广州日报》)   偷窃行为当耻,重者触犯法律,剪掉女小偷衣服并暴打,还在她背上写上“我是小偷”,固然可以一解被偷之恨,但用力过猛,涉嫌侵犯小偷的人格权。   将小偷示众的事,在国内并不鲜见,类似如此的形形色色的示众方式与手段,我们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广州某医院的保安在抓获一名正在行窃的“小偷”后,在其脖子上挂上写有“小偷”的牌,押着他在医院里“游街”示众长达一个小时;武汉一处建筑工地的保安将一名盗窃电话线的小偷抓住后,用手铐将其铐住,并在他的额头上写上“我是小偷”的字样,命其面对大街;在深圳宝安区,一名粘贴“疏通厕所管道”广告的男子被保安发现后被浑身贴满“疏通厕所管道”、“清理化粪池”的广告单,在闹市区当街示众达6小时……偷窃行为令人鄙视,但如此示众是否合法得当?保安等并不是公安机关,并未被赋予权力让“小偷”在众人面前用形形色色方式被愚弄。   从法律层面上看,小偷也是人,同样有人权,同样有人格尊严,是无权对其进行人格侮辱的。对小偷惩处方式绝不应该由感情决定,而是由法律来决定。因为法律惩处的只应是犯罪行为本身,从而让犯罪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但绝对没赋予他人权利侮辱犯罪者的人格。人格是每个人都拥有的尊严,即使罪犯也有人格权,惩罚罪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其情节轻重来“处置”。   在女子背写“我是小偷”示众的做法,涉嫌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名誉权以及人身自由权,该小偷实际上受到了人格上的侮辱和心灵上的伤害。对于其违法行为,商场应该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而不应该以违法的手段对待违法的行为。保安等显然没有权力私自处理,当移交当地警方处理,警方会依据有关法律,按盗窃数额的大小来判定对当事人是教育、罚款还是拘留、起诉。   从这些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治安困局将类似小偷小摸这样的轻微性犯罪的人送劳教,社会成本会大大提高,即使将其送去公安机关,由于罪行不重,过不了几天,小偷依然可以“再接再厉”,而不送去呢,面对偷窃又不解恨。于是,这样一个现象上演着:一方面,一些小偷在继续偷窃,而另一方面,即使涉嫌侵犯小偷人格权,但示众和游街行为在时常发生着。   为什么屡次发生如此“残忍”的示众事件呢?很值得所有的非执法机关比如保安等深思。“处理”偷窃等行为必须合情,合法,即使面对的是有涉嫌“犯罪”的人员,也绝不能采用“私法”处理,绝不能用违法手段来对待违法行为。一言蔽之,在女子背写“我是小偷”示众,解恨但用力过猛。   扒光女小偷,惩罚了小偷输掉了“道义”   日前,一则关于浙江台州一女小偷被抓,随后被扒光游街示众的消息走红网络,成为当下和微博讨论的热点话题。(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10月11日)   看到这条新闻,不禁让我想到了去年国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中,看到过关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卖淫女实施当街逼迫下跪,以绳子牵引进行侮辱的报道,引来社会大众的广泛质疑和声讨,掀起了一场关于人权与自尊的大讨论。   这则消息一样也立刻引发了关于该小偷受到如此“待遇”是否得当的大讨论,有网友认为这样做大快人心,小偷应该受到指责;但更有网友指出此举有侮辱人格,即使对小偷也不应这么做。   如果这一新闻事件当真属实的话,笔者庞凤山以为,警察将一个女小偷不仅实施暴打,还要当街扒光衣服,在其身上写上“我是小偷”字样,并进行游街示众,这未免太过分了点,太野蛮霸道了,无论如何于情于理是说不过去的。慢说小偷是个年轻女性,即便是个男性,警察也不应该如此暴力偏激执法。毕竟小偷也是人,她也有人的尊严,也有自尊的需要,虽然她的偷盗行为令人所不齿,但毕竟小偷犯法有法律制裁她,怎么也轮不到人为的侮辱才是。当街暴打侮辱女小偷,虽然能发泄一时义愤,但做法粗暴野蛮,实不足取。   女小偷偷东西固然让人可恨,但抓到女小偷采用如此过激的惩罚行为,也让人难以接受和大跌眼镜,我们毕竟是个讲道德讲人权讲法制的国家,凡事应该以法律与道德为准绳,警察这样做显然存在执法不当,甚至有打着执法的名义侮辱她人人格的嫌疑,应该对其行为进行谴责,对其执法动机进行调查。   一直以来,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执法部门要文明执法,要维护执法者的良好形象,可是很多执法者还是我行我素,不管不顾,尤其关于城管部门执法,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被媒体曝光,暴力执法、野蛮执法、暴力强拆等,执法者对老百姓甚至大打出手,不尊重他人的人格,不顾及自己的职业形象,这是典型的以法压人,以权欺人。如此执法只能激化社会矛盾,破坏执法者形象。   正如这一新闻事件一样,警察抓小偷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完全可以将女小偷绳之以法,将其带到派出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对女小偷进行相应的惩处,该罚款罚款,该教育教育,该治罪治罪,可执法者偏偏在这一过程中节外生枝,搞出了这样一出闹剧,无形中丑化了执法者和警察的正面形象,引来围观和议论。警察到底是一时义愤填膺做出过激之举,还是别有用心以此发泄什么?这不得不让人产生质疑。   当然,关于此事件具体情况,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无论事件是真是假,都给我们的执法者提了一个醒,那就是:一定要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执法,维护执法者的良好形象!来源华声在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台山同学会 ( 粤ICP备17038726号-1 )

GMT+8, 2025-2-20 19:19 , Processed in 0.403022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