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我国将为反虐待动物立法。体现法律更国际化,更人性化,立法保护旨在告戒大众,尊重一切生命现象,善侍一切生命,懂得大地众生平等和谐相处,让社会多点关爱多点温暖.给社会营造慈善平等的社会风气,为人类更文明,更和谐发展创造极积的作用.秋冬进补我们台山也都有食用捕杀猫狗之习惯,现只能请您“请发扬人道主义,放过它们”、“请口下留情”了、同样在此也希望我们每一个台山人善待动物,善侍动物,从我做起,从我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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